"人大代表普法宣传之四:把“政治律师”的责任压给人大代表,合适吗?——俗解《代表法》"的评论
·范冠峰
2008-8-19 18:08:15
  关键是在一府两院之上还有各级党委,摆正党的地位这是最重要的。
·胡志平
2008-8-16 9:45:43
  喜欢您的这部系列文章,精辟独到,有说服力!
首页 | 前页 | 后页 | 尾页
我要评论(请登录后再发表评论)
高兴 伤心 瘪嘴 好色 大哭 闭嘴 生气 调皮 大笑 惊讶 抓狂 偷笑 可爱 汗! 疑问 安静 鼓掌 委屈 咖啡 真棒 真差 握手 胜利 佩服
注意:请勿发表黄色、反动、以及其他有害信息。查看详细规定